本科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征兵对象:
本科应届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)、研究生、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。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、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。
2.政治条件:
应征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人民军队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,决心为抵抗侵略、保卫祖国、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。
3.身体条件:
身高:男性162cm以上,女性160cm以上。
体重: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+20%、-10%,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±15%。
视力: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.6,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.5。
内科: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。
4.年龄条件:
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。
5.征兵时间和程序:
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,预征工作从5至6月份开始。高校毕业生需在离校前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,持《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在冬季征兵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(市、区)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。
6.优惠政策:
优先报名应征、优先体检政审、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。
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,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。
退役后在考研、升学、就业等方面享有优待,如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。
7.其他优待:
家庭优待金,经济发达地区每年可达几万元。
退役金和安置费,义务兵退役金约为9000元,地方政府还可能提供额外的安置补贴。
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本科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,同时为他们提供多种优待和保障。